(3) 偵測 / 除污
o 事件五:在強制疏散區/計畫疏散區/緊急預備疏散區輻射劑量的測量、降低與公佈
現況
- 進行核電廠內部與外部的輻射劑量偵測。在廠區周圍範圍內的海水、泥土與空氣的測量(在25處定點);在廠區邊界測量輻射劑量(在12處定點);討論應用在強制疏散區/計畫疏散區/緊急預備疏散區輻射劑量的測量方法。(對策[57]、[58]、[59])。
第一階段
- 擴大並加強偵測,同時迅速與正確地公布結果。討論並執行對強制疏散區/計畫疏散區/緊急預備疏散區輻射劑量的測量(與各級政府合作與諮商);對長半衰期放射性元素,如銫-137,公佈正確良策結果。(對策[60]、[61])。
第二階段
- 充分降低強制疏散區/計畫疏散區/緊急預備疏散區的輻射劑量。對疏散區住屋進行輻射污染測量(與各級政府合作與諮商);檢查與執行必要的措施,如進行住屋與地表的除污,以降低輻射劑量(與各級政府合作與諮商)。 (對策[62]、[63])。
中程目標
- 持續偵測,公佈環境的安全狀況。
以上63項對策,分別針對不同事件,在不同的階段中執行。TEPCO特別強調:在各疏散區進行輻射量測與降低輻射劑量的措施時,會充分與中央政府合作,並與道府州縣及城市各政府諮商。並不會自行其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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