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日(12/12):

哥本哈根會議中除了締約方大會與附屬機構的會議之外,圍繞兩個特設工作小組(Ad Hok Working Group)為主軸的會議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小組(AWG-KP)與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小組(AWG-LCA)。前者成員為簽署京都議定書的會員國,討論京都議定書2012到期之後的延續與承諾;後者成員則主要是過去並未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國家(如美國)與新興主要經濟體開發中國家(如中國、印度、巴西)等,這些開發中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,都放在約束減排之外,享有自願減排。AWG-LCA討論的是關於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給開發中國家的議題。這兩個會議稱為因應氣候變遷的雙軌制(Two-Track Approach);AWG-KP是在2005年UNFCCC蒙特婁(Montreal)會議後成立,AWG-LCA則是在2007年巴里島會議成立,將未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國家與未規範的發展中國家納入。

發展中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未被要求規範減排目標,並享有清潔發展機制與已開發國家資助抗暖化的好處,而且如美國這個排放大國也未簽署京都議定書,因此哥本哈根會議已開發國家就希望將這些國家納入規範,另外擬定一個合議方案,更嚴格用條約規範限制排放,但遭到開發中國家強烈反對,認為已開發國家在逃避責任,減輕自己負擔。彼此在自己的有利處上盤算,所以吵得熱鬧。我們也許很不能接受面對人類共同危機,還在看誰出的多,誰出的少。但是解決問題,絕不僅是最後採取什麼行動,而過程如何找到大家都可接受的方案,那才是真學問和貢獻。從會議的溝通過程,我們可以細細觀察和思索這個問題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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